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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5-11-09    作者:胡凡凡    访问次数: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自10月12日重修修订以来,为了强化师生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马克思主义学院多次组织全体教师自学,并邀请专家学者辅导。近日邀请了武汉大学著名学者丁俊萍教授来我院辅导师生学习该条例。

    丁教授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5-62条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和马院师生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对照党规党纪的尺子,深查细捋自身问题,带头增强党章党纪意识,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丁教授的讲座,是一堂深刻的党课,全院师生深受启发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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