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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李满意 发稿时间:2024-10-29 17: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于10月29日-11月16日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具有中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学业奖学金)。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并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2.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7)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诚实守信,履行缴费义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或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各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2级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助额度分别为10000元/年、8000元/年、6000元/年、2000元/年。2023级和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助额度分别为8000元/年、4000元/年、2000元/年。休学结束后复学的研究生,奖学金随跟读年级评定。

(一)2024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202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公布的评定细则对学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创新成果等情况进行评定,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标准发放,各等级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

(二)2022级、2023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2022级、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公布的评定细则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评定。各等级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

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依据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评定;第三学年奖学金依据研究生第二学年的选修课程情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评定。

(三)相关说明

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具体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细则》。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

学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1.10月29日 公示《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公示》,做好评定规则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11月3日前 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2022、2023级研究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登记汇总表》,并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各类创新成果情况。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注:2024级研究生无需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入校后有成果的需提交《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登记汇总表》,并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创新成果登记)。

3.11月4日-11月10日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初评,并将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1月15日前完成公示)。如无弄虚作假等特殊情况的,各培养单位不得对初评结果做随意更改。

4.11月16日前 学院向学校提交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

、有关要求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发放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为保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3603)和邮箱(mks@wtu.edu.com)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将及时纠正并公布调查结果。

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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