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各项成绩符合招生单位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6个复试专业小组:外国语复试小组、思想政治教育复试小组、党的建设复试小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复试小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复试小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均由5名(含)以上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采用现场复试。复试时间:3月27日全天。
(一)复试程序
1.复试名单的确定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复试“法学”(A区)各科目及总分控制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见本文附件。
2.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在3月25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719237015@qq.com)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
(4)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照片或扫描件;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照片或扫描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复试考生的信息,按复试条件严格审查考生资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学院将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通知复试考生并建立台账。
(2)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明确自己身份的信息。
(3)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严格保密。
(4)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过程中面试环节当场随机抽取试题。
4.与考生签立诚信约定
与每一位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每位复试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二)复试内容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均采取现场抽题及问答方式进行,考生当场作答。
1.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范围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
考生用外国语现场回答考官用外国语提出的问题。(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现场抽题回答,并回答考官提问。(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5.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科目 |
3月27日8:30-10:30 | 综合楼5111 | 专业课笔试 |
3月27日11:20 | 东配楼118 | 抽签 |
3月27日11:25-15:30 | 东配楼114 | 外语能力测试 |
3月27日12:00-17:15 | 东配楼201 | 综合素质面试: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方向②党的建设方向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方向 |
3月27日12:00-19:00 | 东配楼115 | 综合素质面试: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②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合并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复试满分的60%)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后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者。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后一周内与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复试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做好面试人员培训工作。
3.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4.试题管理、统分等复试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平稳有序,各项工作既相互衔接又有效监督。
5.根据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专人负责。
6.现场面试时,专家集中到指定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管理。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3.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确保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3603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附:复试学生名单: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初试分数 |
104955000001486 | 李念 | 377 |
104955000001479 | 田原 | 375 |
104955000001354 | 温佳祺 | 374 |
104955000001392 | 余勤 | 368 |
104955000001362 | 汤芝 | 365 |
104955000001381 | 陈一水 | 364 |
104955000001421 | 况力成 | 364 |
104955000001433 | 蔡雨萌 | 363 |
104955000001374 | 马心然 | 362 |
104955000001435 | 黄令奇 | 360 |
104955000001389 | 薛珊 | 358 |
104955000001425 | 徐凤林 | 358 |
104955000001519 | 张一冉 | 358 |
104955000001526 | 周欣仪 | 356 |
104955000001384 | 徐梦 | 355 |
104955000001513 | 彭晨昕 | 351 |
104955000001353 | 李健 | 350 |
104955000001450 | 向莉 | 349 |
104955000001438 | 王策 | 347 |
104955000001492 | 王晓念 | 347 |
104955000001413 | 宋洋峰 | 346 |
104955000001391 | 黄江涛 | 345 |
104955000001488 | 黄莹莹 | 345 |
104955000001499 | 周河林 | 344 |
104955000001478 | 宋雨 | 343 |
104955000001457 | 秦尤丁 | 342 |
104955000001404 | 郑元娥 | 341 |
104955000001533 | 倪欢欢 | 341 |
104955000001367 | 李姗 | 339 |
104955000001397 | 宋雪然 | 339 |
104955000001351 | 张成林 | 338 |
104955000001361 | 韩小雅 | 338 |
104955000001402 | 吴心怡 | 338 |
104955000001393 | 李涵 | 336 |
104955000001368 | 彭鹏飞 | 335 |
104955000001378 | 李辉 | 335 |
104955000001458 | 王秋月 | 334 |
104955000001500 | 华蕾 | 333 |
104955000001375 | 杜彩雯 | 332 |
104955000001481 | 刘云 | 331 |
104955000001446 | 邓雨萱 | 330 |
104955000001534 | 王苗苗 | 329 |
104955000001415 | 潘美娜 | 328 |
104955000001495 | 邹珑 | 328 |
104955000001365 | 王嘉怡 | 327 |
104955000001508 | 张梦莉 | 327 |
104955000001490 | 朱诗雨 | 324 |
104955000001510 | 郑漪萌 | 324 |
104955000001436 | 王妍 | 323 |
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