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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访问次数:

研究生 培养单位 及研究生
据教育部要求,为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做好2016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采集、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我校2016年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6届预计毕业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地点
12月 24 (周四) 上午 8 30 - 9:30, 阳光 校区 08-E-102;
12月 24 (周四) 上午10 00 -1 1:00, 南湖 校区综合楼 5-7 08。
请毕业研究生合理选择其中一个时间地点进行拍摄。
三、其他要求
1、因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拍摄。
2、拍照的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到指定地点照相。
3、因拍摄时间有限,为保证拍摄顺利进行,请各毕业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拍摄点等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避免现场拥堵。
4、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出双耳,切勿化浓妆,不得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
5、从2011年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照片的,不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省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且学位电子照片无法补报,请毕业研究生严肃对待。
 
研究生处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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