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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访问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据教育部要求,为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采集、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5届预计毕业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地点

12月12日上午900-10:00,阳光校区08-E-102;

12月12日上午1030-11:30,南湖校区综合楼5-708。

请毕业研究生合理选择其中一个时间地点进行拍摄。

三、其他要求

1、因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拍摄。

2、拍照的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到指定地点照相。

3、因拍摄时间有限,为保证拍摄顺利进行,请各毕业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拍摄点等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避免现场拥堵。

4、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出双耳,切勿化浓妆,不得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

5、从2011年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照片的,不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省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且学位电子照片无法补报,请毕业研究生严肃对待。

 

 

研究生处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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