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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监考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9    访问次数:

 

各院部:

    我处于2012年12月2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纪律要求的通知》后,多数院部及时组织监考老师再次学习《监考工作规范》,院部领导和办公室也加强了巡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监考老师无视《监考工作规范》要求,以下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1.     不按要求随机安排考试座位,;

2.     不清点参考学生人数,不核对考生身份;

3.     试卷发放混乱,不严格按照考生人数逐一发放,导致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

4.     对学生违纪或舞弊的情况不按规定处理。

    鉴于以上情况,望各学院认真组织监考老师学习《监考工作规范》,加强监考老师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学生创造公平的考试环境。

    对于学生举报的监考老师不负责任的情况,教务处将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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