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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    访问次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军事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3号)精神,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遴选工作采用高校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教育部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我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执行。

二、申报范围、条件与申报数量

    教育部确定2013年我省高校推荐限额为160门,其中本科课程137门,高职高专课程23门。除已列入“评审专家建议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名单”(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网址:http://zyk.zlgc.edu.cn)的课程外,已完成转型升级的2003年-2010年期间全省高等学校(含驻地在湖北的军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精品课程,均可申报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涉密或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的课程不列入推荐范围。其他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教高司函[2013]53号要求执行。

    除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外,各本科高校还可推荐1门达到建设要求的原省级精品课程作为新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我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对各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按照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同时遴选确定一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三、申报材料

    2013年申报工作使用教育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进行课程的遴选和推荐,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申报工具、申报书电子版等请各校在zyk.zlgc.edu.cn网站下载)。

    1.《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分本科与高职高专,提供书面材料一式3份,WORD版电子材料1份);

    2.《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分本科与高职高专,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

    3.网络申报:学校职能部门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课程申报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各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学校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系统提交课程。

    请于9月24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本科院校材料报高等教育处,高职高专院校材料报职成教处,电子材料分别发送至hbjytgjc@163.com(本科)和sunxiaominzb@163.com(高职高专)。

四、其他事项

    1.各高校必须建立课程质量保证机制,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证上网课程质量。高校和课程建设团队是课程质量的第一责任方,须对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问题,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所有资源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2.2013年本科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同国家级课程推荐工作一并进行,采取一次评审遴选、分类确定的方式产生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拟立项建设180门左右。经遴选确定推荐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同时作为2013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予以建设。

 

附件:1.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3号)

      2. 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12日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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