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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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高函〔2012〕18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0号)精神,拟从各省属高校推荐高校专家,作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1、推荐范围。各省属本科高校向我厅推荐高校专家人选。
2、推荐数量。每所高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方案见附件1。
3、遴选办法。对推荐的专家人选超过3人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经综合考察推荐人选的工作简历,包括教学、科研经历,讲授过的课程,发表的教学论文,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与相关科类教育教学的社会兼职、主要业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情况后,择优确定3名人选向教育部推荐。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学风端正,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方式
1、推荐材料。需报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个人推荐表(推荐表Access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2、截止时间:报送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
3、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需一式一份,个人推荐表的纸质版需一式二份,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编:430071。推荐汇总表和个人推荐表均需电子版,发送信箱:gjc@e21.edu.cn。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2、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Access数据库结构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