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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8    访问次数:

鄂教高函〔2012〕18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0号)精神,拟从各省属高校推荐高校专家,作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1、推荐范围。各省属本科高校向我厅推荐高校专家人选。

     2、推荐数量。每所高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方案见附件1。

     3、遴选办法。对推荐的专家人选超过3人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经综合考察推荐人选的工作简历,包括教学、科研经历,讲授过的课程,发表的教学论文,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与相关科类教育教学的社会兼职、主要业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等情况后,择优确定3名人选向教育部推荐。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学风端正,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方式

1、推荐材料。需报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个人推荐表(推荐表Access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2、截止时间:报送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

3、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需一式一份,个人推荐表的纸质版需一式二份,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编:430071。推荐汇总表和个人推荐表均需电子版,发送信箱:gjc@e21.edu.cn。联系人: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007。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2、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Access数据库结构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附件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第二部分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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