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8号)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将于今年暑期继续联合举办示范培训班,为地方开展全员培训工作培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进展和重点教材使用情况,讲解《世界经济概论》、《宪法学》、《西方哲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政治思想史》、《导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历史理论经典著作导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哲学经典著作导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哲学史》等13种教材的指导思想、编写意图、总体框架,主要内容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名额。各校在13种重点教材范围内提出参加的培训的教师名单,同一学校推荐参加同一种教材培训的人数不超过1名。
2.培训对象。参加重点教材示范班的教师今后要承担我省相关课程全员培训的授课任务,建议各校重点推荐教育部及省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骨干教师参加相关重点教材示范培训班。我省依据教育部分配的名额,统筹确定最终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三、培训时间
本次重点教材示范培训班分三期进行,各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示范培训班
1.培训教材:《世界经济概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西方哲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伦理学》。
2.培训时间:7月25日至29日(7月25日报到,7月29日离会)。
(二)第二期示范培训班
1.培训教材:《宪法学》、《导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政治思想史》。
2.培训时间:7月29日至8月2日(7月29日报到,8月2日离会)。
(三)第三期示范培训班
1.培训教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历史理论经典著作导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哲学经典著作导读》、《中国哲学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2.培训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8月2日报到,8月6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此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由培训教师所在学校报销。此次培训不安排接站。
2.请各校在6月18日前,将本校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我厅高教处。我厅将于6月19日将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反馈各校。
3.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丁铱,电话:027-87328007,邮箱34620040@qq.com。
4.本通知不印发纸质稿,请各校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gxjx.e21.cn)下载电子版。
附件:推荐参加培训教师名单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